新華網鄭州7月25日電 (記者李麗靜)為使同一地區、同一時期、案情相似案件所判處的刑罰基本均衡,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日前發佈《關於常見犯罪的量刑指導意見實施細則》,對15種常見犯罪的量刑予以規範。
  這15種常見犯罪包括:交通肇事罪,故意傷害罪,強姦罪,非法拘禁罪,搶劫罪,盜竊罪,詐騙罪,搶奪罪,職務侵占罪,敲詐勒索罪,妨害公務罪,聚眾鬥毆罪,尋釁滋事罪,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罪。據統計,這15種常見犯罪占基層法院全部刑事案件的90%。
  早在2010年,河南省為防止量刑畸輕畸重,制定了《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人民法院量刑指導意見〉實施細則》。與之相比,這次的實施細則逐步建立起“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結合”的量刑方法和步驟。如對未成年犯,已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的,應當減少基準刑的30%至60%;已滿16周歲不滿18周歲的,應當減少基準刑的10%至50%。
  河南省高院刑庭法官張琦認為,這次出台的實施細則,規定了具體調節比例增加或減少基準刑的上限,可以進一步規範刑罰裁量權,增強量刑公開性,體現公平。規範這些案件的量刑不僅有助於實踐操作,還能為下一步逐步實現其他罪名的規範化量刑提供經驗。
(編輯:SN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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