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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制晚報訊(記者 王婷婷)8月19日,廣州白雲區委原書記谷文耀深圳受審。廣州媒體報道稱,谷文耀東窗事發是由其下屬檢舉,被紀委從辦公室帶走的。
  近年來,像劉鐵男、雷政富這樣因網絡實名舉報而落馬的大小官員也不在少數,而相比於媒體、個人實名舉報,見慣了民告官,“官員舉報官員”事件也頻見報端。
  《法制晚報》記者根據公開資料統計發現,自2011年至今,至少有11起實名舉報屬於官員舉報官員的案例。
  其中八成舉報原因是因為官員涉貪,6成多被舉報人已被查處,有2起案例中,舉報者在調查過程中也被查出問題被判刑。
  專家分析表示,官員也是普通公民,人人享有監督權,舉報違法犯罪行為,是每個公民都具有的權利,如果發現身邊有貪腐行為,如實舉報犯罪應該值得鼓勵。
  隨著反腐的不斷深入,實名舉報增加也是對於中央反腐決心的認同,這也使得越來越多的人敢於實名舉報。
  從查處的力度上來看,紀檢部門對於實名舉報重視程度可見一斑,而即使是匿名舉報,也同樣會受到重視。
  實名舉報11起案例四成為多人聯名
  法晚記者根據公開報道統計發現,在這11起官員舉報官員的案例中,官員以個人名義實名舉報的略多一些,有6起。還有5起是兩個以上官員聯名舉報。
  舉報方式有通過網絡舉報,也有通過信件舉報,更有網絡和信件實名舉報同時進行,甚至在庭審中當庭舉報。
  今年8月14日,江西贛州市安遠縣原縣委書記鄺光華被控受賄、濫用職權案在江西贛州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
  鄺光華當庭舉報原全國政協副主席蘇榮的家屬涉嫌通過贛州市主要領導插手安遠縣稀土礦。
  記者發現,舉報的人數和最終舉報情況落實的速度並沒有直接關係,有的舉報過程可能持續幾年,甚至數年。
  據媒體報道,安徽六安市多名退休官員從2004年以來通過各種途徑給領導寫信,舉報倪發科。但直到2013年6月4日,倪發科才因涉嫌嚴重違紀被查。
  官員為什麼選擇實名舉報?與普通民眾實名舉報不同,官員實名舉報需要拿出更大的勇氣,他們存在的顧慮更多,包括對目前工作以及以後升遷、仕途影響等。
  那為什麼官員還選擇實名舉報呢?從媒體的採訪中,湖北省公安縣國土局土地儲備中心黨支部書記鄒元享曾這樣說,他開始舉報湖北省公安縣國土局土地交易中心原主任陶開平和公安縣縣長周昌俊時,曾在網上發帖匿名舉報,但並沒有引起有關部門的重視。
  對此,鄒元享的理解是,“匿名發帖的可信度不高,所以我後來的舉報開始從匿名轉為實名”。後迅速引發各方關註。
  鄒元享坦言,事實證明還是實名舉報效果好。
  國家行政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許耀桐在接受《法制晚報》採訪時則表示,鑒於官員的特殊身份,與普通民眾相比,他們在舉報時可提供更多內幕,信息也相對更加真實可靠,可以為有關部門查辦貪腐案件提供有價值的線索乃至證據,舉報的力度和威力顯然更大。
  舉報對象七成多為下級舉報上級
  記者發現,根據公開報道,在這11起案例中,有8起案例是屬於舉報人和被舉報人在同一領域、同一單位工作或者是存在上下級關係。
  比如,廣東省英德市公安局原副局長謝龍生和英德市公安局政委朱應忠聯名舉報的鄭北泉就是英德市人民政府原副市長、公安局原局長。謝龍生和鄭北泉屬於同一單位,上下級關係。
  在官員實名舉報案例中,舉報者和被舉報者基本屬於同領域的官員,只有極少數屬於舉報與自己工作在不同領域的官員。如,陸群的舉報算是跨度最大的,身為湖南省紀委幹部,他舉報的是國家食藥監總局的官員。
  官員舉報官員,大多因為什麼原因舉報?根據公開報道顯示,八成以上的舉報內容涉及到官員貪腐。比如,2013年河北省人大常委、省發改委原主任劉學庫被調查後,就有媒體報道稱,其被調查的原因是因為遭到其下屬的實名舉報,實名舉報的內容涉及貪污受賄、違規批地、包養情婦 。
  除此之外,原山西人大副主任金道銘,原安徽副省長倪發科,湖北省公安縣國土局土地交易中心原主任陶開平,原廣州市白雲區委書記、廣州市人大常委會教育科學文化衛生工作委員會主任谷文耀等人被舉報的內容也均涉及貪腐。
  許耀桐表示,官員實名舉報考慮到更多擔心的是“官官相護”,只有把舉報的內容公之於眾,才能讓被舉報人處在陽光下被查處,同時也讓舉報人處在陽光下的關照之中,在一定程度上還能避免打擊報複。
  此外,官員實名舉報將內容公之於眾,使事件處於輿論監督之下,可促使事件依法依規處理,同時也可抵消查辦貪腐案件的阻力。對於紀委介入調查、迅速辦案也更為有利。
  近年官員舉報官員案例
  舉報時間:2004年開始
  安徽六安市退休官員聯名舉報原安徽副省長倪發科
  結果:2013年倪發科被雙開,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舉報時間:2011年
  湖南省張家界市城管局副局長龔厚欽舉報時任張家界市長趙小明夫婦
  結果: 趙小明否認。龔厚欽反被告,最後敗訴。責令他賠付損失,並登報致歉。
  湖北省公安縣國土局土地儲備中心黨支部書記鄒元享舉報湖北省公安縣國土局土地交易中心原主任陶開平、公安縣縣長周昌俊
  結果:2011年7月,陶開平被刑拘,後因涉嫌濫用職權罪和受賄罪被批捕。
  河南洛陽市公安局原副局長李小選等人聯名舉報原河南省監察廳副廳長、現任河南省司法廳廳長王文海
  結果:無結果
  舉報時間:2012年
  廣東省英德市公安局原副局長謝龍生、英德市公安局政委朱應忠共同舉報廣東省英德市人民政府原副市長、公安局原局長鄭北泉
  結果:鄭北泉被判刑8年。朱應忠一審以受賄罪被判6年。謝龍生犯玩忽職守罪等四項罪名,一審獲刑16年。目前,該案正處於二審階段。
  舉報時間:2013年
  廣東汕尾市人大代表林耀昌舉報廣東陸豐潭西原潭東村委會主任林鍵國
  結果:2013年5月林耀昌被罷免人大代表職務 ,8月被批捕。
  山西省級機關老幹部聯名舉報原山西人大副主任金道銘
  結果:金道銘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查。
  下屬多人舉報河北省人大常委、省發改委原主任劉學庫
  結果:劉學庫被紀委調查。
  廣州市白雲區政府黨組成員劉健生舉報原廣州市白雲區委書記、廣州市人大常委會教育科學文化衛生工作委員會主任谷文耀
  結果:2014年8月,谷文耀涉嫌受賄受審。劉健生因受賄一審被判9年。
  舉報時間:2014年
  江西贛州市安遠縣原縣委書記鄺光華舉報原全國政協副主席蘇榮的家屬
  結果:不明
  湖南省紀委預防腐敗室副主任陸群舉報國家食藥監局原局長、現國家藥典委常務副主任委員邵明立
  結果:無結果
  舉報結果
  被舉報者多被查處或判刑
  官員舉報官員在輿論熱潮散去,不管是舉報人還是被舉報人如今處境如何?官員遭舉報後,要麼落馬,要麼就是調任。
  在記者統計的這11起官員實名舉報官員的案例中,有7起舉報中的被舉報人被查處“落馬”,其中2人被判刑,1人被刑拘,2人被批捕,2人正在接受調查,1人已經被移送司法機關。
  2011年,湖北省公安縣國土局土地儲備中心黨支部書記鄒元享實名舉報湖北省公安縣國土局土地交易中心原主任陶開平及公安縣縣長周昌俊插手土地出讓,給國家造成巨大損失。
  最終,陶開平因涉嫌濫用職權罪和受賄罪已被批准逮捕。而周昌俊現在荊州市審計局擔任局長一職。另外還有3起案例,目前尚無下文。
  在中央黨校黨建教研部副主任、教授、博士生導師戴焰軍看來,隨著反腐敗的深入,實名舉報增加也是對中央反腐決心的認同,這也使得越來越多的人敢於實名舉報。從查處的力度上來看,紀檢部門對於實名舉報重視程度可見一斑,而即使是匿名舉報,也同樣會受到重視。
  3起案例舉報人
  亦被髮現問題
  根據公開報道顯示,在官員舉報官員的案例中,也並非所有人都能夠舉報完了之後“全身而退”。在舉報之初,自稱“清者自清”的官員們,最終也有的因舉報引發關註後,成為階下囚。在11起案例中,有3起案例,舉報人和被舉報人均被調查甚至被判刑,原因皆涉及受賄。
  為什麼有人舉報反而會被判刑?許耀桐表示,官員實名舉報“勇氣可嘉”,但同時舉報也要依法進行,舉報的“內容和證據”是否真實有效?如果沒有掌握實際的證據可能會演變成為“誣告”。另一方面,官員舉報官員,也不排除存在利益之爭以及一些個人糾葛,個人如果存在一定的問題,也會被調查。
  因此,因舉報人有時並非掌握真實線索,有律師提醒,實名舉報人也要為誣告行為“買單”。檢察機關要求,舉報人要肩負據實舉報義務,如實提供被舉報人的姓名、單位和違法犯罪事實,且不得捏造事實,偽造證據,誣告陷害他人。如果舉報有假,輕則承擔民事侵權責任,重則須承擔刑事責任。
  中央黨校教授林喆曾建議將對舉報人的保護制度化,建立舉報信息明示和結果反饋制度、舉報人緊急避險電話制度、舉報人緊急避難場所制度以及舉報人獎勵制度等四項制度。據瞭解,一些地方已開始實施上述舉措,並取得一定成效。
  許耀桐則提醒,對於舉報人的保護是一個長期過程,要防止事件快被人們淡忘時,一些別有用心的人又開始給舉報人“穿小鞋”,這需要政法機關、輿論甚至網友協同一致去保護舉報人的權益。但同時,官員實名舉報官員不會成為一種常態化的方式。今後隨著反腐體系的健全,反腐還是要走上制度化的道路,個人舉報不會成為反腐的主要途徑。
  本版文/記者 王婷婷  (原標題:官員舉報官員 七成多是下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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